企业并购重组的最全分类
发布日期:2015-08-21浏览:2384
企业并购重组的最全分类:
1、从支付手段来讲:
有现金、资产、股票等方式以及几种方式的混合。
具体分为现金-资产型收购、现金-股票型收购、股票-资产型收购、股票互换型收购、以及现金加股票型收购。
2、从操作对象来讲:
直接收购:直接针对目标公司的收购
间接收购:针对目标公司母公司或者对目标公司有控制力的关联公司操作。也可以两种方式结合运作;
也可分为:
有针对上市公司的操作;
有针对非上市公司的操作;
3、从操作的标的来讲:
有针对股权的,针对资产的、针对债权的、针对期权的。
4、从主并企业与目标企业关系来讲:
(1)横向购并,是指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企业之间的购并。横向购并实际上是同行竞争对手之间的购并,目的是谋求规模经济或垄断收益;
(2)纵向购并,是指处于不同生产经营阶段企业之间的购并。这种购并通常表现为优势企业购并为自己提供原材料或服务的企业,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或稳定企业发展;
(3)混合购并,是指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企业之间的购并。进行混合购并的主要目的在于,谋求范围经济和规避经营风险。
5、根据信息披露程度不同,可分为:
公开收购与非公开收购。
(1)公开收购,又称要约收购,是指主并企业向目标企业发出收购要约、并承诺特定条件的企业购并;
(2)非公开收购,是指不公布收购要约的企业购并。这种企业购并主要表现为,要约收购起点前的股权交易或要约豁免条件下的协议购并。
6、根据主并企业态度不同可分为:
善意收购和敌意收购。
(1)善意收购,是指获得目标企业同意的收购。这种收购一般通过购并双方友好协商来完成,通常采取协议收购方式。
(2)敌意收购,是指未经目标企业同意的收购。这种收购通常表现为要约收购并会遭到目标企业激烈抵抗。
7、根据主并企业资金来源不同可分为:
杠杆收购与非杠杆收购。
(1)杠杆收购,是指主要利用借贷资金收购目标企业的行为。
(2)非杠杆收购,是指主要利用自有资金收购目标企业的行为。
8、根据主并企业收购意图不同可分为:
(1)基于套利目的的投机性收购;
(2)基于产业或市场地位的持有性经营;
投机性收购,目的是获得短期套利,在投资界也叫这些机构为财务投资者,一边持有期限不超过五年;
持有性经营,目的是获得产业地位,依靠长期经营获得持久性收益,在投资界也称作产业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。
1、从支付手段来讲:
有现金、资产、股票等方式以及几种方式的混合。
具体分为现金-资产型收购、现金-股票型收购、股票-资产型收购、股票互换型收购、以及现金加股票型收购。
2、从操作对象来讲:
直接收购:直接针对目标公司的收购
间接收购:针对目标公司母公司或者对目标公司有控制力的关联公司操作。也可以两种方式结合运作;
也可分为:
有针对上市公司的操作;
有针对非上市公司的操作;
3、从操作的标的来讲:
有针对股权的,针对资产的、针对债权的、针对期权的。
4、从主并企业与目标企业关系来讲:
(1)横向购并,是指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企业之间的购并。横向购并实际上是同行竞争对手之间的购并,目的是谋求规模经济或垄断收益;
(2)纵向购并,是指处于不同生产经营阶段企业之间的购并。这种购并通常表现为优势企业购并为自己提供原材料或服务的企业,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或稳定企业发展;
(3)混合购并,是指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企业之间的购并。进行混合购并的主要目的在于,谋求范围经济和规避经营风险。
5、根据信息披露程度不同,可分为:
公开收购与非公开收购。
(1)公开收购,又称要约收购,是指主并企业向目标企业发出收购要约、并承诺特定条件的企业购并;
(2)非公开收购,是指不公布收购要约的企业购并。这种企业购并主要表现为,要约收购起点前的股权交易或要约豁免条件下的协议购并。
6、根据主并企业态度不同可分为:
善意收购和敌意收购。
(1)善意收购,是指获得目标企业同意的收购。这种收购一般通过购并双方友好协商来完成,通常采取协议收购方式。
(2)敌意收购,是指未经目标企业同意的收购。这种收购通常表现为要约收购并会遭到目标企业激烈抵抗。
7、根据主并企业资金来源不同可分为:
杠杆收购与非杠杆收购。
(1)杠杆收购,是指主要利用借贷资金收购目标企业的行为。
(2)非杠杆收购,是指主要利用自有资金收购目标企业的行为。
8、根据主并企业收购意图不同可分为:
(1)基于套利目的的投机性收购;
(2)基于产业或市场地位的持有性经营;
投机性收购,目的是获得短期套利,在投资界也叫这些机构为财务投资者,一边持有期限不超过五年;
持有性经营,目的是获得产业地位,依靠长期经营获得持久性收益,在投资界也称作产业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