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
发布日期:2015-08-07浏览:1749
第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,
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。
第二条劳动合同签订规定
(1)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《劳动试用协议》,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。
(2)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《临时(兼职)劳动协议》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。
(3)试用合格,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^《劳动合同》。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《劳动合同》,应及时说明理由,否则视为自延长试用期。
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规定
(1)公司高层领导职务15年。
(2)中级管理岗位职务10年。
(3)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,一般技术人员3年,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。
(4)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《劳动合同》,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,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。
第四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。
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。
第二条劳动合同签订规定
(1)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《劳动试用协议》,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。
(2)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《临时(兼职)劳动协议》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。
(3)试用合格,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^《劳动合同》。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《劳动合同》,应及时说明理由,否则视为自延长试用期。
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规定
(1)公司高层领导职务15年。
(2)中级管理岗位职务10年。
(3)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,一般技术人员3年,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。
(4)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《劳动合同》,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,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。
第四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