争与不争
发布日期:2015-07-20浏览:2202
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,这是人类文明演变的规律。但是,在个人生活范围中是否也要“凡事保持竞争的心态”?老子主张“不争”,因为人各有志,并且争来争去,谁能常保胜利?不争就不会有失败,也不会招来别人的责怪。他甚至认为“柔弱胜刚强”,譬如,水最柔弱,“善利万物而不争”,但是柔弱的水一旦汇聚成河,谁又能阻挡住它?因此,落实于现实生活中,竞争的问题值得省思。
一、 辩论找不到裁判
庄子在《齐物论》中说了一段话,听起来好像绕口令,但却颇有道理。他说:
“假设我同你辩论。你胜过我,我没法胜过你,那么你真的对吗?我真的错吗?我胜过你,你没法胜过我,那么我真的对吗?你真的错吗?是一人对一人错吗?还是两人都对或两人都错呢?我与你是不能互相了解了。”
“人都被偏见所遮蔽,那么我要请谁来裁判呢?请与你意见相同的人来裁判,既然与你意见相同,怎么能够裁判?请与我意见相同的人来裁判,既然与我意见相同,怎么能够裁判?请与你我意见都不同的人来裁判,既然与你我意见都不同,怎么能够裁判?请与你我意见都相同的人来裁判,既然与你我意见都相同,怎么能够裁判?”
“如此看来,我与你与别人,也都不能互相了解了。那么还要期待谁呢?”
这段话说得合情合理,并且相当透澈。于是,任何两个人进行辩论时,天下没有人可以宣称自己有资格担任裁判。庄子的意思并不是说辩论是错误的。他只是希望大家明白这个道理,然后不妨各说各话,相互之间保持尊重。譬如,在《庄子》书中,庄子与惠施多次辩论“有用与无用”,也谈过“有情与无情”,“鱼快乐吗?”每一次都是由惠施提出挑战,然后庄子轻松予以化解,他的办法只是举例说明,有时解释名词,有时指出惠施自相矛盾,让惠施知难而退。他的结论是“两行”:是与非可以并行不悖,因为各有是非的判断,换个角度说不定是与非也可以互换立场。
二、不争让人莫测高深
古代生活较为平淡,人们闲暇的时候可以赛马、赛狗,比较常见的余兴节目是斗鸡。庄子谈到表现杰出的马与狗时,喜欢使用“忘”这个字,意思是:狗或马如果抵达“忘记”自己的程度,那就少有敌手了。它们跑起来“乐在其中”,忘记了是在竞赛,因而也不觉疲累。别的狗与马自然相形见绌了。在《达生》中有一段培养斗鸡的故事,说明化解相争之心的过程。
纪渻子为齐王培养斗鸡。培养了十天,齐王就问:“鸡可以上场了吗?”纪渻子说:“还不行,牠现在只是姿态虚骄,全靠意气。”过了十天齐王又来问,纪渻子说:“还不行,他对外来的声音及影像,还会有所回应。”再过了十天,齐王又来问,纪渻子说:“差不多了,别的鸡虽然鸣叫,牠已经不为所动了,看起来像一只木头鸡了。牠的天赋保持完整了。别的鸡没有敢来应战的,一见到牠就回头跑走了。”
培养斗鸡所经历的四个阶段,也可以用在我们化解竞争的心态上。第一个阶段是:姿态虚骄,全靠意气。正如一个年轻人刚刚站上台面,颇有初生之犊不畏虎的勇气,但是仍未脱离“虚骄”二字,显得浮华不实。
第二个阶段是:仍会响应外来的声音与影像。意思是很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干扰。听到别人称赞,难免洋洋得意;如果受人批评,自然闷闷不乐。第三个阶段是:目光犀利,盛气不减。这时年纪与功力皆颇有可观,但仍有与人争锋的意念。孔子谈到“君子有三戒时”,所说的“及其壮也,血气方刚,戒之在斗”一语,大概类似这个阶段的人,说本事,这种人,也有一些,但是忽略了“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”,只要一进入争斗场合,往往两败俱伤。
第四个阶段是:天赋完整,呆若木鸡。这种人知足常乐,不必靠取胜别人或赢得锦杯才觉得快乐。他超越了竞争的层次,有如旁观的局外人,没有欲望就没有盲点,也就显得无懈可击。“呆若木鸡”一语出自这儿,原来所描绘的是一只忘了自己的鸡。别的鸡无法分辨虚实,对他只觉得莫测高深,又怎么敢贸然挑战呢?
三、无我则无事
庄子在《山木》说了一段话,生动有趣而发人深省。他说:“譬如,方舟在渡河时,被一艘空船撞上了,方舟上就算是急躁的人也不会发怒。如果那不是一艘空船,而是有个人在船上,那么方舟上的人就会呼喊着要他避开。一次呼喊不听,二次呼喊不听,到了第三次呼喊时,就会骂出难听的话了。刚才不发怒而现在发怒,是因为刚才船上无人而现在船上有人。”
结论是:“人若能空虚自我而在世间遨游,那么谁能伤害他呢?”
两船碰撞,代表我与别人在实际上发生了冲突,这时我要如何“显示”自己是一艘空船呢?答案是:要化除对自我的执着。忘记自己的年龄、职位、身分、角色。别人认为我是牛,我就是牛;别人称赞我为马,我就是马。没有对立,就无从对峙,然后也引不起任何争端。庄子喜欢用“不得已”一词来形容这样的处境。
所谓“不得已”,是说当各种条件成熟时,我就顺其自然。我所顺的自然,不是我主观的考虑或选择,而是客观上的形势或走向。用此我必须拥有相当周全的常识,并且还有卓越的判断能力,知道这儿所说的「各种条件」会指向何种后续的发展。庄子多次使用“虚与委蛇”一词,这里的“虚”字,不是指虚伪或应付,而是依然要空虚自己,以便委顺客观的变化。问题在于:为了避免争执,真的需要做到无我吗?或者,从不同的角度看来,本来就没有必要执着于这个自我?我想,庄子毋宁是主张后者的。人的自我从时间上看来,有如白驹之过隙,“忽然而已”,几十年转瞬即逝;从空间上看来,则渺小得难以想象。这么短促而渺小的自我,试问要如何“执着”?
庄子《秋水》描写秋天河水暴涨,黄河之神的自我感觉十分良好,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”。等他遇见北海之神海若之后,才恍然觉悟自己只是井底之蛙。海若代表庄子说话:“我﹝北海﹞存在于天地之间,就好像小石头、小树木存在于大山之中。这么渺小的存在,又怎么会以为自己了不起!”他继续说:“这样算起来,四海存在于天地之间,不是像蚂蚁洞存在于大湖泊中吗?中国存在于四海之内,不是像小米粒存在于大谷仓里吗?”
把中国看成小米粒,实在有些夸张。但是从整个宇宙看来,地球也不过是个“微尘”而已,又何况是中国?理解这一点,可能产生两种反应:一是豁然开朗,好像天下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让我烦恼,我可以随遇而安,享受生命的每一剎那。另一种反应则是消极的,好像顿然失去了奋斗的意志与生存的勇气。一滴水溶入大海之中,不是变得无影无踪吗?我所紧紧把握的自我不是一个幻影吗?我有必要继续在世间生活下去吗?
因此,在探讨“争与不争”的问题时,道家的建议是“不争”。这种不争的态度不是为了息事宁人,也不是因为觉察自我的虚幻而放弃争端。自我并非虚幻,而是可以由道的角度领悟万物为一个整体,进而化解一切对立。自我与别人都在这个整体里面,与其浪费力气去竞争,不如以欣赏的眼光看待别人以及万物。不争不但是明智的,也是让人喜悦的。道家之说自有一番境界。